他留着小平头,小眼睛不大,但很有神,一笑起来就眯成了一条缝。他长得比我高,但看上去比拟瘦,经常穿一件红色的夹克衫。
他很爱劳动,在家里,每天帮妈妈扫除院子,倒垃圾。在学校,他经常自动打水、擦黑板。轮到他值日,他更是不惜力,总会把卫生区扫除得干清洁净,而他自己却弄成了五花脸。
他很有爱心。平时谁忘了带铅笔、橡皮,只要他见了,总会悄悄地递过去。开学初,栾豫祁没有按时返校,是他自动帮着领回了新书、作业本,还帮着包好了皮。每一次,班里地同窗生病呕吐,其他同窗都嫌脏,皱着眉、捏着鼻子、捂着嘴躲得远远的。而他总是第一时光拿着簸箕撮来沙土把污秽物整理得干清洁净。
正因为这样,我越来越爱好他——我的好朋友任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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